民营经济大家谈 | 民营企业要担负起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要担负起
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
作者 | 林彬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议时讲话指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都必须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民营企业作为财富的创造主体和分配主体之一,理应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贡献。但一个时期以来,受市场竞争规律、马太效应和新自由经济主义思潮的影响,加之社会上一些片面的理解和误读“三次分配”的言论,使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对共同富裕产生了认识上的模糊。因此,正确理解共同富裕与履行社会责任的辩证关系,对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担负起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意义重大。
首先,先富群体有责任推动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新发展理念时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7。中国基尼系数从2012年开始,就已经越过了0.4这一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贫富差距不断加大,收入呈现出“穷降富升”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中国的GDP是美国的70%多,而慈善捐赠总额则是美国的5%左右,人均慈善捐赠额是美国的1%左右。三次分配水平总体较低。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民营企业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最大受益者,我国先富人群中多半集中在民营企业家和高管人员之中。这就要求作为先富主要群体的民营企业不能忘记自己是党的政策和无数人“奉献红利”的最大受益者,决不能须臾淡忘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更不能唯利是图、为富不仁,听任财富鸿沟不断扩大。
其次,促进共同富裕赋予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时代价值。
在共同富裕背景下,除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成为企业存在的意义追寻、价值映射和长期追求,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在企业层面进一步趋于一致性。
共同富裕更加强调发展的“平衡性”,注重财富分配的“规范和调节”。这一方面引导民营企业在“做大蛋糕”而非“切大蛋糕”上发力,强调民营企业与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正和博弈”及价值共创与共赢;另一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在创造更多综合价值的同时,加强对综合价值向更广大利益相关方的共享。
共同富裕包含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共富和逐步共富四个方面。全民富裕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从企业角度讲即实现企业对收益总额向劳动者的合理分割,是企业增进员工福祉、履行员工责任的一部分;全面富裕强调物质、精神、环境、社会、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富裕,与企业社会责任所涵盖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慈善责任等多维责任相契合;共建共富强调社会所有微观单元通过在民生、科技等众多领域的深耕细作,共同创造综合价值,而这正是社会责任一直以来引领民营企业努力的方向;逐步共富强调共同富裕是逐步推进的过程,这与企业社会责任层级逻辑相适应,从底层必尽责任向塔尖愿尽责任渐次推进。
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价值目标的设定,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赋予了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必将对民营企业的价值创造方式、创造类型、共享群体和分配理念带来深刻影响。使企业对社会责任认知由单一伦理维度全面拓展至战略维度、理念维度、行为维度、文化维度和制度维度。
其三,促进共同富裕,为民营企业参与第三次分配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形式。但要成为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更主动有为者,则需要更大范围地撬动以企业和社会为主导的第三次分配的力量,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目标,针对国家发展战略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结合自身优势,致力于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授人以渔”式带动后富,这不仅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必要补充,也有助于将资源流向扩展到教育、医疗、养老、科技、环保等诸多社会领域,推动企业慈善从非生产性救助模式逐渐转为生产性共建共享富裕模式。
最后,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弘扬企业家精神的最高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深刻阐述了企业与国家、先富与后富、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辩证关系,明确回答了企业为什么要履行社会责任的时代之问,为新时代弘扬企业家精神注入了昂扬向上的思想内涵。
社会责任是企业家精神不可或缺的重要内涵和表现形式。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优秀的企业家,必然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
当共同富裕成为新时代的必答题,衡量一个企业的价值已经不只是商业模式的成功范式,更取决于其社会责任的格局和担当。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民营企业应当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先富起来的群体,民营企业家应当既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受益者、参与者,更应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践行者、推动者。在推动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民营企业大有可为更要大有作为,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会委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课题组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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